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分居18年遇出轨与无证房难题,律师凭证据助女方维权

分居18年遇出轨与无证房难题,律师凭证据助女方维权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30 · 114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侯浩亮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231072333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686038956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
更多>
导读:李女士在与王先生分居18年后起诉离婚,却因婚内购买的房屋未办产权证,面临离婚后无房可住的困境。
分居18年遇出轨与无证房难题,律师凭证据助女方维权

侯浩亮律师执业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自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擅长婚姻、合同、劳动、侵权刑事辩护等领域。此次李女士的离婚案件,就展现了他在处理复杂婚姻纠纷时的能力。

原告是李女士,被告是王先生。争议焦点在于,婚内购买的房屋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法院无法判决分割所有权,同时王先生在婚姻期间出轨并与他人生子,李女士希望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李女士最初掌握的证据有夫妻长期分居的情况,但对于王先生出轨的证据不够充分,且缺乏房屋为婚内购买以及自己无其他住所的详细证明。关键缺失的证据是能直接证明王先生出轨的同居证据信息。

侯浩亮律师介入后,展开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他通过收集王先生与他人的同居证据信息,锁定了其在婚姻关系中的重大过错。同时,整理了夫妻长期分居的证据、房屋为婚内购买的证据以及李女士无其他住所的情况说明。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方可能会对出轨证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律师则通过提供详细的证据来源和调查过程进行回应,证明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于房屋相关证据,律师强调了李女士为家庭付出多年且离婚后无其他住房,而男方存在明显过错,依据《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应保障李女士的居住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因房屋暂不具备分割条件,不予处理所有权,但该房屋由李女士居住,并为其设立居住权,王先生及任何第三方不得干扰李女士的正常居住。同时,认定王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判决其向李女士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侯浩亮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优先锁定对方过错证据,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奠定基础;其次,针对案件核心问题,如本案中的无证房难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收集能支持新主张的证据;最后,确保证据链完整,提供全面的证据支撑自己的代理意见。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