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襄阳,原告匡X与被告孙X于20XX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由于婚前相处时间短,感情基础不牢固,婚后二人摩擦不断。自20XX年起,原告前往广东打工,被告在老家做生意并照顾子女,夫妻二人聚少离多,缺乏沟通,感情逐渐淡漠。20XX年,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孙X则辩称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婚后共同生活多年且育有两名子女,感情基础较深,而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存在法定离婚情形,遂判决不准离婚。
王辉律师自2025年开始在湖北襄阳执业,具有丰富的本地办案经验。接手此案后,他从全案材料中锁定了原告自20XX年起持续在外务工的相关证据作为突破口。这些证据原始状态表现为:
时间跨度从20XX年至今,形式包括原告的工资发放记录、工作单位证明、租房合同等,内容能够清晰反映出原告长期在广东打工,与被告聚少离多的事实。
王辉律师是湖北巨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刑事事务部副部长,执业以来深耕襄阳本地法律服务,专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四大核心领域,累计办理各类案件百余起,实战经验丰富。在本案中,其丰富的婚姻家庭案件办理经验能够精准把握此类离婚案件的核心要点,对于梳理夫妻感情状况、收集关键证据等工作有着专业的判断和处理能力,能够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
王辉律师接案后,第一件事便是与原告进行深入沟通,详细了解双方的婚姻状况和过往经历。在沟通中,他发现原告虽有长期在外务工的情况,但缺乏有效的证据支撑。于是,他凭借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开始对原告提供的各类资料进行细致比对。在此过程中,他通过联系原告工作单位,获取了正规的工作证明;又收集了原告的工资发放流水、租房合同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此外,王辉律师还向法院申请对双方的分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以进一步强化证据的证明力。在开庭前,他将整理好的证据材料以及详细的代理词一并提交给了法院。
虽然首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王辉律师通过完整梳理双方长期分居、感情基础薄弱的事实,固定了原告持续在外务工、夫妻聚少离多的证据链条,为后续二次起诉做好了法律铺垫。根据民法典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应准予离婚。在结案前,王辉律师提交了详尽的代理词,为后续诉讼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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