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委托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俞雯律师和冒某某律师为自己维权。案件开庭后,双方就款项支付是否到位、XX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等展开了激烈辩论。被告辩称原告未支付全部购房款、XX公司涉嫌犯罪,还主张疫情影响导致延期交付不应担责。而第三人XX公司经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俞雯律师凭借自己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庭审中抓住关键细节。她指出,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南京XX公司具有约束力,这就意味着张某某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被告理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义务。同时,考虑到疫情影响施工进度,且张某某在付款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所以对于张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采纳了俞雯律师的观点,作出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张某某交付商铺;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张某某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驳回张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包括逾期交房违约金及要求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南京XX公司负担。
从这个案例中,咱们能学到一些实用的法律知识。首先,在购房时,一定要明确款项支付对象,保留好付款凭证,避免出现类似张某某这样购房款被截留的情况。其次,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条款,了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最后,如果遇到纠纷,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要拖延,以免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
本案中,俞雯律师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她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和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执业以来,她承办了300多起案件,其中房产纠纷案件就有100余件。正是多年的积累和钻研,让她在本案中准确抓住了XX公司构成表见代理这个关键突破口,助力张某某成功收房。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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