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律师的工作就是在法庭上滔滔不绝地辩论,想尽办法赢得官司。但朱康律师却不这么认为,他更注重为当事人谋求最大的合法权益,而不仅仅是追求胜诉。
在代理国资公司大额贷款回收案件时,被告提出“时效经过、本金异议、利息不认可”三大抗辩。朱康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精准攻破了被告的抗辩理由。他牢固确立了原告主体适格、时效中断、欠款本息合法的核心事实。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本金500万元、利息328.25万元,近千万债权圆满实现,有力守护了国有资产安全。然而,这场胜诉并非一帆风顺,双方在法庭上进行了激烈的交锋,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当事人也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处理一起兵X团场劳动争议案件时,朱康律师没有选择直接与对方在法庭上对抗。针对原告确认劳动关系的诉求,他从主体资格、用工事实、法律关系等方面进行严谨抗辩,充分阐明了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在他的专业代理下,原告主动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案件以对方撤诉、委托人零责任圆满结案。这种处理方式不仅高效地维护了团场的合法权益,还避免了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节省了时间和成本,让当事人能够尽快从纠纷中解脱出来。
朱康律师认为,“赢”并不只是在法庭上获得胜利,更重要的是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他始终坚持以专业立身、以诚信致远、以证据为基、以法律为准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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