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曲延波办理了多起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下面通过两起典型案例,来看看他是如何为当事人辩护的。
第一起是曹某涉嫌受贿罪一案。2017年,淄博市某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曹某提起公诉。曹某,1970年出生,原是某公安消防大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6年期间,曹某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在消防业务检查、审核、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多家单位及相关人员财物,共计66.0622万元,涉及九起受贿事实。
曹某的核心诉求是希望能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这起案件的办案难点在于,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事实明确,涉案金额较大,证据看似充分。但曲延波凭借多年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仔细梳理案件事实。他发现,曹某经侦查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侦查机关尚不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同时,曹某系初犯、偶犯,在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并且在案发后积极向侦查机关退缴赃款25万元。
基于这些情况,曲延波提出了针对性的辩护意见,请求法院对曹某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经审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确认,同时也查明了对曹某有利的关键事实。最终,法院采纳了曲延波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扣押在案的犯罪所得25万元予以追缴,对剩余犯罪所得41.0622万元继续予以追缴。
另一起是高某涉嫌强奸罪一案。2017年10月,高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0月2日凌晨,高某将被害人带至某小区自家地下车库内,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提交了常住人口基本信息、伤情照片、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DNA检验鉴定书等多项证据。
高某的核心诉求是希望被认定无罪。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强奸罪多发生于私密空间,证据多以言词证据为主,容易出现“控辩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曲延波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梳理案件卷宗、核实各项证据材料,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案件细节。他确定了无罪辩护的核心思路,并在庭审中提出多项核心辩护意见。比如,指出被害人系自愿与高某发生性关系,案发过程中被害人存在主动亲吻等行为,且仅右手臂有红印无其他伤痕、衣物完整,还曾拍摄高某模糊照片,足以证明被害人处于自愿、清醒状态;事前系被害人以借钱为由主动联系并接近高某,并非高某主动搭讪;被害人在案发后有充足时间报警却未及时报警,且无遭受性侵后的正常异常反应,其陈述可信度存疑;公诉机关提交的伤情照片制作程序不合法,仅有一名办案人员签名,无制作说明且未交被告人辨认,不应被采信;公诉机关提交的DNA鉴定意见存在重大瑕疵,未附鉴定机构及人员资质证明,部分检材无提取笔录,来源、保管、送检程序均不合法,依法不应被采信。
庭审中,曲延波就上述辩护意见与公诉机关展开激烈质证与辩论,指出证据链条中的多处漏洞。法院经开庭审理后,采纳了曲延波提出的关于鉴定意见存在瑕疵不应被采信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提交的DNA检验鉴定书因程序违法、要件缺失,不能作为本案定案依据。虽然法院最终认定高某构成强奸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但曲延波成功否定了公诉机关提交的关键鉴定证据,为高某争取了合法的诉讼权利。
律师价值
在这两起案件中,曲延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曹某受贿案中,他精准研判量刑情节,识别出自首等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形成针对性辩护意见,有效沟通并让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引导当事人认罪悔罪,助力司法程序推进,同时在法理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合理刑罚裁量。在高某强奸案中,他精准定位辩护思路,严格把控证据质证,专业应对庭审辩论,为同类案件辩护提供参考思路,彰显了刑事辩护的专业价值,推动案件公正审理。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受贿罪,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同时会重视嫌疑人的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对于强奸罪,法院会严格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尤其是在证据多为言词证据的情况下,会更加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
结尾
回到最初的困惑,在面对受贿和强奸等刑事指控时,嫌疑人需要专业的辩护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曲延波律师凭借精准的情节研判、严格的证据把控和专业的庭审辩论,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展现了专业、严谨、负责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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