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简背景:吕XX因冒充期刊投稿邮箱实施诈骗,被指控骗取多名被害人巨额款项;吴XX作为未成年人涉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巨大;何XX被指控通过虚假招聘信息诈骗应聘者费用。陈俊峰律师分别为他们辩护,最终都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一定的有利结果。
逐件写动作:
在吕XX诈骗案中,当时面临银行流水中部分款项是否应计入诈骗金额的争议。陈俊峰律师全面审查涉案银行卡交易明细清单、被害人陈述、电子邮箱记录等证据,锁定了争议流水。这一动作让律师发现部分银行转账未备注与论文发表相关费用信息,存在被认定为其他性质款项的可能。
接着,陈律师制定了“认罪认罚+金额异议”的双轨策略。认可诈骗罪基本构成的同时,就存疑银行流水提出异议,主张不应全部计入诈骗数额。这使得在庭审中有了明确的辩护方向。
庭审中,陈律师指出未明确备注与论文发表相关费用的转账缺乏与诈骗行为的直接关联性,不能排除为其他收入的可能。这促使法院对银行流水进行审慎审查。
在吴XX未成年人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中,面临“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十年以上”的重罪风险。陈律师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提出吴XX的行为更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与检察机关及主审法官多次沟通。这使得检察机关在量刑协商过程中采纳了部分意见,给予了最大幅度的量刑优惠。
随后,陈律师全面梳理从轻情节,包括未成年人犯罪、从犯地位、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等。这为庭审辩护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庭审中,陈律师放弃对罪名的强行争辩,全力聚焦量刑情节,主张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并争取适用缓刑。
在何XX诈骗案中,陈俊峰律师审阅证据材料时,发现部分被害人聊天记录不完整、被告人翻供与电子数据矛盾、涉案“赵XX”身份信息缺失等问题。这为后续辩护提供了关键线索。
接着,陈律师制定了罪名定性和证据不足双线推进的辩护策略,主张本案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对部分被诈骗事实提出质疑,指出存在他人作案可能。
庭审中,陈律师围绕证据规则与定性标准发表辩护意见,强调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部分被骗事实证据不足、被告人翻供及他人作案可能等。
动作与结果的呼应:陈俊峰律师在吕XX案中锁定争议流水、制定策略并庭审发力,使法院未将全部指控金额认定为诈骗数额;在吴XX案中提前介入沟通、梳理从轻情节、庭审聚焦量刑,为被告人争取到大幅量刑优惠;在何XX案中审阅证据、制定策略、发表辩护意见,推动法院严格适用证据规则,明确罪名争议焦点。
结尾:江苏弘泰律师事务所的陈俊峰律师,执业证号为13212202410843766,自202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刑事辩护等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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