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11月,这起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的案件浮出水面。被告人王XX(曾用名王XX)、王XX和李XX卷入其中。王XX接受“xx”的雇请,从湖南株洲驾驶桂P9xxxx轿车到百色市德保县,运送欲偷越国境的人员黄Xx、田XX到天等县XX的xx旅店住宿等待安排偷越国境。11月24日,王XX联系王XX,让其去南宁市接欲偷越国境的人员,两人一起驾驶商务车接上被告人李XX和偷渡人员杨xx、丘xx、李X、陈X、黎X、吴XX等6人到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XX与王XX汇合,之后王XX驾驶车辆运送陈X、黎X、吴XX3人,王XX和王XX驾驶车辆运送李XX、杨xx、丘xx、李X4人分别到天等县城等待安排偷越国境。然而,他们的行动被公安机关察觉,11月24日下午,王XX、王XX和黄Xx、田XX分别被抓获,11月25日凌晨,李XX和杨xx、丘xx、李X、陈X、黎X、吴XX也被抓获。
这起案件有以下几个核心争议点:
第一,王XX在共同犯罪中是否属于从犯?
法院查明,王XX联系王XX结伙实施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行为,并收取运费。原告(公诉机关)主张王XX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认定为主犯。被告王XX的辩护人辩称王XX属从犯。法院最终认定,王XX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因为王XX主动联系王XX实施犯罪,并且收取了运费,其行为对整个犯罪过程起到了关键的推动作用,所以不能认定为从犯。
第二,犯罪未遂情节对量刑有何影响?
法院查明,王XX、王XX在运送他人偷越国境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李XX在偷越国境途中被查获,属于犯罪未遂。公诉机关认为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方也认可这一情节。法院认定,犯罪未遂情节确实可以从轻处罚。因为他们的犯罪行为由于公安机关的介入而未能得逞,尚未造成实际的偷越国境后果,所以在量刑时会考虑这一情节。
第三,认罪认罚情节如何考量?
法院查明,王XX、王XX、李X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认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最终认定,认罪认罚情节可以从宽处理。因为他们主动坦白犯罪事实,表现出了一定的悔罪态度,这在司法实践中是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的。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XX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被告人王XX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李XX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同时,继续追缴被告人王XX违法所得人民币9500元,上缴国库;随案移送的被告人王XX犯罪时使用的iphone12ProMax手机一部、王XX犯罪时使用的vivoS15手机一部、李XX犯罪时使用的iPhone12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扣押的被告人王XX犯罪时使用的车牌号为桂P9xxxx丰田牌小型轿车一辆,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上缴国库。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千万不要参与任何偷越国境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的行为,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如果身边有人有这样的想法,一定要及时劝阻。其次,一旦涉及违法犯罪,主动坦白、认罪认罚是可以从轻处罚的。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争取宽大处理。
结尾
这起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的案件,最终以法院的判决落下帷幕。法院综合考虑了犯罪情节、未遂情况以及认罪认罚等因素,做出了公正的判决。代理这个案子的,是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的陈俊全律师。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执业至今已逾多年,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正是这些实战经验,让他在本案中精准地把握了案件的关键,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律师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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