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困境:重大交通肇事引发刑罚危机
2020年4月2日,被告人倪某在三亚市吉阳大道某路段人行横道处,驾驶小型轿车与两名行人碰撞,致两人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倪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倪某虽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但因犯罪情节严重,依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致二人以上死亡,通常量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倪某面临着严峻的刑事处罚。张彪律师自2011年起即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有着广东警官学院学士学位的他,深知此案的棘手程度。作为海南法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他迅速带领团队介入案件。
二、策略制定:罪轻辩护与量刑协商并行
张彪律师团队经详细阅卷与分析,确定了“罪轻辩护”与“量刑协商”相结合的核心策略。在罪责方面,尊重司法机关对犯罪事实的认定,不做无罪辩护,而是将辩护工作重点转向挖掘法定及酌定的从宽处罚情节。常年处理各类复杂案件、累计承办逾1000件案件的张彪律师,敏锐地意识到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与取得谅解等情节的重要性。他强调倪某在事故发生后主动拨打报警及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依法构成自首,应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态度诚恳,依法可从宽处理;本案系过失犯罪,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且系初犯、偶犯,有别于故意犯罪。
三、关键破局:积极赔偿促成谅解
积极赔偿与取得谅解是本案辩护的关键。张彪律师深知这一环节的重要性,他以专业、真诚的态度,协助被告人家属与被害方家属进行有效沟通。在他的努力下,被告人家属克服困难,积极筹措资金,在审判阶段与两位被害人的家属分别达成了赔偿协议,进行了足额的经济赔偿,并获得了被害人家属出具的书面谅解书。这一举措有效修复了社会关系,降低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有着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的张彪律师,深刻理解“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他通过具体工作将被告人认罪悔罪、修复社会关系的行为落到实处。
四、判决结果:缓刑判决实现双赢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充分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法院认定,倪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属“情节特别恶劣”。但同时,综合考虑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获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等多重从宽情节,最终判决被告人倪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得以在社区接受矫正,避免了监禁刑,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实操建议:
1.发生重大事故后,当事人要第一时间主动报警并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争取构成自首情节。
2.积极认罪认罚,表明悔罪态度,这在量刑时会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3.尽快与被害方沟通,积极筹措资金进行赔偿,争取获得谅解书,降低社会危害性。
4.委托专业律师,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挖掘对自己有利的情节,最大程度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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