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营口的法律界,张相奎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自2015年获得执业证以来,他承办了几千件刑事、民商事案件,服务对象涵盖了众多上市公司、地方骨干企业,以及面临各类法律纠纷的个人。他在刑事辩护、民商事、公司法等领域都有着深厚的造诣,处理过的案件几乎涵盖了所有案由。
在韩X、孙X等盗窃案(二审)中,原审被告人韩X、孙X、代X、赵X、周X因盗窃罪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韩X继续委托张相奎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韩X认为一审认定盗窃数额过高,且自己系从犯。张相奎律师在二审中,不仅重申了一审中关于从犯、盗窃数量存疑等辩护观点,还补充指出一审判决对每次盗窃0.4吨的认定缺乏客观过磅记录,仅凭同案犯估算及被害单位推测,证据不足;同时强调韩X系被动参与,应认定为从犯。虽然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张相奎律师在辩护中坚持对证据严格性的要求,充分履行了辩护人职责,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迫使法院对一审证据进行复核,确保了判决的公正性。
另一起任XX、姚XX等合同诈骗案中,被告人任XX等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任XX被指定由张相奎律师担任辩护人。张相奎律师接受指定后,全面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任XX。任XX对指控基本事实无异议且认罪认罚。张相奎律师提出任X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介绍、辅助作用,系从犯;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无实际获利,主观恶性较小等辩护意见,请求法院从宽处罚并采纳公诉机关有期徒刑四年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张相奎律师的部分意见,判处任XX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在这起涉案金额巨大的合同诈骗共同犯罪案件中,张相奎律师精准论证法定从轻情节,为任XX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刑罚。
张相奎律师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领域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罗X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中,原审被告人罗X因交通肇事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胡X1、胡X2不服附带民事部分判决,提起上诉。胡X1、胡X2委托张相奎律师作为二审诉讼代理人。张相奎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分析案件事实及法律关系。他在二审中提出胡X2出借车辆时已尽到一般注意义务,罗X吸食毒品系借车后临时行为无法预见,判令车辆出借人承担30%赔偿责任过高,请求改判其承担10%以下或无责任。二审法院最终改判胡X1不承担责任,胡X2的赔偿责任比例维持30%。张相奎律师成功将胡X1从赔偿责任中剥离,同时在二审中充分阐述了出借人的注意义务边界,为类案中车辆出借人的责任认定提供了参考。
张相奎律师在处理各类案件时,总是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细节。他会全面查阅卷宗,与当事人充分沟通,精准分析案件的关键要点,寻找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或代理策略。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民商事诉讼,他都能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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