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翔律师在广东尚尧律所执业期间,曾接手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公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被告A、被告B提起公诉,二人未经授权擅自生产、销售带有知名运动品牌注册商标的服饰产品,非法经营数额达十余万元,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面临有期徒刑及高额罚金。在法律规定中,这种涉案金额较大且远超刑事立案标准的情况,法定刑区间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无疑给辩护增加了很大难度。
孟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向其释明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指导当事人稳定供述、如实交代案情。同时,协助当事人向被害单位进行大额赔偿并取得正式谅解书,为从轻处罚奠定了核心证据基础。在准备辩护意见时,孟律师严格对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逐项论证非法经营数额认定、自首/坦白认定、主从犯地位、悔罪表现、社区影响等关键问题,形成了专业、完整的辩护意见。针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孟律师积极与相关方面沟通说理,强调当事人无犯罪前科、积极补救、自愿认罪等可宽宥情节。
最终,法院采纳了孟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认定二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但综合考量自首、坦白、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对被告A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对被告B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二人均未被实际收监执行。
结合广东佛山的办案经验,在这类刑事辩护案件中,证据收集和固定至关重要。像本案中,及时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书,为从轻处罚提供了有力证据。同时,精准的法律适用和对量刑情节的论证也不可或缺。律师需要严格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全面分析案件情况,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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