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X接到立案通知时,整个人如遭晴天霹雳,他没想到自己在担任某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期间的一些行为会引发如此严重的后果。公诉机关以受贿罪对他提起公诉,指控他在招投标过程中为多家单位提供帮助,收受感谢费共计7.5万元。冯X的家人心急如焚,四处寻找专业的律师为他辩护,最终找到了四川丰宜(屏山)律师事务所的贾超颖律师。
贾超颖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数千件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尤其专精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及侵犯财产犯罪等案件。他曾先后在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和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实习,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刑事案件办理技巧。此前他也处理过不少类似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接手案件后,贾超颖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发现部分款项(3万元)存在争议。他认为被告人未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仅未设置障碍,这部分款项不应构成受贿。同时,他还发现被告人在案发后主动退缴了全部赃款,社会危害性较小。并且被告人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或坦白。
在庭审过程中,贾超颖律师凭借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有条理地阐述自己的辩护意见。他指出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好,工作表现优异,建议免予刑事处罚。然而,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冯X构成受贿罪,金额为7.5万元,并未采纳辩护人关于部分款项不属受贿及构成自首的意见。
但贾超颖律师并没有气馁,他继续强调被告人如实供述、认罪悔罪、退缴全部赃款等情节,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充分考虑了这些情节,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退缴的7.5万元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在这个案件中,贾超颖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他深入研究案件,精准把握辩护要点,虽部分意见未被采纳,但通过努力让法院考虑到被告人的从轻情节,最终使被告人避免了实刑执行。贾超颖律师曾获得2018年度宜宾市优秀青年律师的荣誉,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律师的价值源于精湛的法律服务”这一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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