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接到立案通知时,整个人犹如坠入冰窖,内心充满了恐惧与无助。他深知自己因收购明知是犯罪所得的电缆线,摊上了大事。此时,他找到了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的毕罗春律师为自己辩护。毕罗春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自2011年执业以来,已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过7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2024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李X等四名货车司机在岱山县XX某堆场两次盗窃电缆线,销赃得款约49,200元。余某作为个体收购人员,明知电缆系犯罪所得仍两次收购,获利约3,000元。而且余某曾因收购赃物被行政处罚、因故意伤害被不起诉。案发后,余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但到案初期未如实供述。
毕罗春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工作。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此前处理过多起类似的财产犯罪案件,深知此类案件中证据链和法律适用的重要性。在这个案件中,毕罗春律师提出犯罪数额中废电缆应予扣除,但该意见未被采纳。不过,他没有气馁,转而从其他方面寻找突破口。
他紧紧抓住余某认罪认罚并全额退赃这两个法定从宽情节。在法庭上,毕罗春律师强调余某虽然有行政处罚前科、到案初期未如实供述,但他后期积极认罪认罚,并且全额退赃,这体现了他有悔罪表现。同时,毕罗春律师还提出余某犯罪情节轻微、家庭困难等辩护意见,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虽然没有采纳缓刑建议,但在法定刑期内给予了较低刑期。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余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退缴赃款3,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刑期自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止。
在这个案件中,毕罗春律师凭借对案件关键节点的精准把握,在不利局面下,通过紧扣法定从宽情节,成功说服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避免了余某被加重处罚。他这种严谨、细致、专业的工作态度,以及在复杂事实中梳理法律逻辑、制定务实有效辩护策略的能力,让他成为了省优秀刑辩律师,也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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