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得起当事人每一分钱”,这是李吉强律师始终坚守的原则。在L某诈骗案中,这一原则得到了充分体现。2023年4月至5月,L某虚构事由骗取被害人W某104,664.8元,且其曾因诈骗罪被判处缓刑,本次犯罪发生在缓刑考验期内。2024年8月,L某被刑事拘留后逮捕,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建议若退赃退赔并缴纳罚金,可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若未退赔,则依法判处。李吉强律师接手此案后,紧扣“认罪认罚”“坦白”等法定从宽情节展开辩护。他仔细梳理案件事实,发现L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无异议,符合坦白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同时,考虑到L某因自身条件限制未能退赔,但悔罪态度良好。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虽未完全采纳“降低刑期”请求,但在公诉机关建议基础上,充分考量相关情节,判处L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较同类案件平均刑期降低36个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程度的从宽处理。
“对得起当事人每一分钱”,再次体现在冯X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2024年6月,冯X和轻信网络诈骗信息,提供银行卡及身份信息,导致两名被害人被电信诈骗10.6万余元,其个人非法获利2323元。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李吉强律师从认罪认罚从宽、从犯地位认定、主观恶性较小、无前科劣迹等方面展开辩护。他深入分析案件证据,精准把握“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通过强调冯X和系受诱导、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为其争取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冯X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在公诉机关建议刑期基础上实现了减轻处罚。
在达X涉嫌诈骗罪一案中,李吉强律师依旧践行着“对得起当事人每一分钱”的承诺。达X与孙X有古玩交易往来,达X出售的天珠存在断裂修复瑕疵,孙X要求退款未果后报案,达X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李吉强律师团队从主观无诈骗故意、客观行为非诈骗、积极弥补损失等角度展开辩护。他们详细梳理交易背景,发现达X与孙X系多年朋友,交易基于信任,且天珠实际价值与售价差距较小,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直接证据。在审查逮捕阶段,律师协助达X亲属退还全部款项,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海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达X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对其不起诉,成功将案件性质从刑事诈骗辩护为民事纠纷,避免了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李吉强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对得起当事人每一分钱”的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战,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书写着精彩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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