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本应是一个规范且遵循法律程序的行为,但总有一些公司试图通过恶意注销来逃避债务。在许X与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责任纠纷一案中,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2022年,许X与威海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经某区人民法院调解,威海某公司应返还许X借款本金88000元及相应利息。然而,该公司一直未履行裁定书确定的义务,许X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却发现,威海某公司已于2022年被注销登记。原来,威海某公司的唯一股东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在2022年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威海某公司的简易注销手续,并在相关文件中作出威海某公司在注销登记时未发生债权债务、不存在诉讼情形的虚假表述。
戴芬芳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其中成功办理民事纠纷及股东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丰富的执业经验让她对这类涉及公司注销逃避债务的案件极为敏感。在接手许X的案件后,戴芬芳律师凭借自己在股东纠纷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迅速展开行动。
她第一时间调取了威海某公司的工商档案,仔细审查其中的每一份文件。凭借对股东纠纷案件证据的高度敏感性,她精准地锁定了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简易注销程序恶意逃避债务的关键事实,发现该公司在注销时虚假承诺“无债权债务”。戴芬芳律师主张,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威海某公司的股东,未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注销前通知债权人或实质未清算,导致许X的债权未能得到清偿,应当对威海某公司应付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经过庭审,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许X主张的事实一致。法院认为,原告与威海某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并生效,威海某公司未按约返还借款,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威海某公司已注销,被告作为威海某公司的股东,未依法清算,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许X借款88000元,并赔偿该款自2021年X月X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利息。
戴芬芳律师在这起案件中,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证据洞察力,成功维护了债权人许X的合法权益,打击了利用注销制度逃债的行为。她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在这起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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