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说说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发生口角,相约打架。双方各自邀约人员,在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某某街道福某某路附近聚集。期间局势紧张,杨XX等人挑衅后,杨XX、何某某、罗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实施殴打,导致杨XX轻伤一级。罗XX经民警电话通知,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案接受调查。
公诉机关认为罗XX作为积极参加者,与同行持械人员聚众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但田百川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罗XX,详细了解案件过程。他发现罗XX是被朋友邀约、被动参与斗殴,未携带及使用刀具,仅实施了拳打脚踢的行为。同时,田律师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精准定位罗XX“从犯”的犯罪地位。
庭审中,田律师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重点论证了罗XX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他指出罗XX作案时系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辨别是非、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较弱,且因缺乏监管、受朋友邀约参与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作为从犯,应当从轻处罚;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认罪认罚,态度良好;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田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罗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再看看赵XX涉嫌盗窃罪一案。2023年8、9月期间,赵XX先后在丽江市古城区、玉某某县多个小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销赃所得共计人民币5690元左右。最后一次盗窃时,被小区保安发现并控制。赵XX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系犯罪未遂。案发后,赵XX家属代为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取得所有被害人谅解;赵XX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00元,并预交罚金2000元。
田百川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赵XX,了解到他高中就读期间因学习压力过大、与家庭沟通不畅出现抑郁症状,案发时处于治疗期。田律师细致查阅案卷材料,精准提炼出坦白、认罪认罚、犯罪未遂、积极退赔谅解、未成年人犯罪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在庭审中,田律师依据法律规定,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同样被法院采纳。最终,法院判决赵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犯罪往往有着复杂的背景和原因。对于这些涉罪少年,不能仅仅以惩罚为目的,更要注重教育和挽救。田百川律师在办理这两起案件时,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全面履行辩护职责。
田百川律师自2021年执业至今,已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与办案技巧。他毕业于国家法官学院,拥有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在这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他凭借深厚的法学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和缓刑的结果。他不仅关注案件的判决结果,更注重对被告人的教育与引导,推动家庭和司法形成合力,帮助这些少年回归正途。
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田百川律师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他用自己的专业和担当,守护着迷途少年的未来,让法律既有威严又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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