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周X相信自己真有货,刘X使出了浑身解数。他伪造了湖北X公司盖章的供货协议,还弄了个装车视频。拿到钱后,刘X把钱转到了朋友谢X名下的银行账户。然而,他并没有把钱都用在采购口罩上,只给实际供货方李X支付了60,300元,剩下的钱都被他拿去偿还个人债务和肆意挥霍了。谢X在明知这笔资金“违法”的情况下,还提供银行卡并开通网银,帮着刘X转移资金,自己还从中分了44,000余元。
周X一直等着口罩到货,可左等右等都不见动静,就拒绝支付第二批货款。刘X一看这情况,直接玩起了失联。周X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赶紧报了警。
案发后,刘X和谢X先后主动投案。他们的家属也积极行动起来,退赔了全部损失。刘X退了170,000元,谢X退了54,000元,李X退还了60,300元。周X看到他们有悔意,也出具了谅解书。
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刘X和谢X提起了公诉,涉案金额279,500元,属于“数额巨大”。在这个案件中,双方产生了不少争议。刘X的辩护人主张本案应定性为合同诈骗罪而非普通诈骗罪,强调交易存在形式上的合同要素,想争取更轻的量刑。但法院认为“合同仅为诈骗手段”,没有采纳这个观点。
对于谢X,他的辩护人重点论证其事前不明知具体诈骗内容,仅知“收违法钱”,主观恶性较轻,且作用次要,应认定为从犯。同时,两辩护人均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刘X的辩护人主张他是“初犯、偶犯、悔罪态度好”;谢X的辩护人强调他“犯罪情节极度轻微、具偶然性”,还错误主张其有“立功”情节,不过这些都被法院驳回了。另外,谢X的辩护人还提出他仅应对分得的44,000元负责,不应承担全案27万余元的共犯责任,同样未被采纳。
法院经审理认定,刘X构成诈骗罪,是主犯,数额巨大,而且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防疫物资名义诈骗,依法要从重处罚。不过,考虑到他有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谢X构成诈骗罪,是从犯。虽然他对具体诈骗方式不知情,但对刘X实施犯罪具有概括故意,成立共犯。结合他从犯、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缓刑请求均被驳回,因为诈骗数额巨大,社会危害性较大。
这个案子由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的刘映辉律师代理。刘映辉律师从2012年开始执业,有着十余年的办案经验,在广东广州地区服务多年,办理过大量的刑事案件。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司法部和广东省司法厅双重认证律师,还是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正邦律师团队创始人,律所刑事部门负责人。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法律建议。在交易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警惕,尤其是涉及大额资金的交易,不能仅仅凭借对方提供的一些文件和视频就轻易相信。要仔细核实对方的身份和交易的真实性,避免陷入诈骗陷阱。如果不幸遭遇诈骗,要及时报警,保留好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个案件中,刘映辉律师展现出了深厚的专业功底。他精准地对案件进行定性辩护,虽然法院没有完全采纳他的观点,但体现了他对罪名适用的专业研判。他还全面梳理并突出了当事人的从轻、减轻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从轻的处罚。他在处理案件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共犯故意范围进行精细化抗辩。正是因为他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法学基础,才让他在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时,能够找准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辩护。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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