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酒后划车损失近万,为何检察院不起诉?

酒后划车损失近万,为何检察院不起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6 · 199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晓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7年
律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091025775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718173119
代表案例:4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更多>
导读:2023年7月3日晚,北京朝阳区某小区门口,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按常理,这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可最终检察院却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这背后究竟有何隐情?
酒后划车损失近万,为何检察院不起诉?

张X是本案的当事人。2023年7月3日晚上,他和同事喝完酒,在返回家中的路上,因被停在路边的机动车绊倒,在酒精作用下,用钥匙划伤了停靠在附近的14辆机动车。经鉴定,车辆损失价值九千余元。之后,事主报了案,公安机关找到张X并出示监控视频,张X才了解自己当晚的行为,随即表示后悔,并要积极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此事最终闹到了检察院,案件的争议点主要有三个。

第一,张X主观上是否有破坏公共秩序的故意。张X的辩护人指出,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公共秩序且希望危害结果发生。而卷宗证据显示,张X是在醉酒后无意识状态下划伤车辆,他主观上没有损害他人财物、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的直接故意。他当时意识不清醒,认知和控制能力减弱,对自己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无法正确认识。直到看到监控视频,他才了解情况并表示后悔。法院最终认定,张X主观恶性极低,其行为并非出于直接故意破坏公共秩序。

第二,张X的行为是否严重破坏了公共秩序。辩护人提出,本案虽发生在公共场所,但案发时是夜晚,行人较少,相对僻静和封闭。而且这是极其偶然的一次性行为,受害车辆停放地并非规定停车位,是多种因素结合导致的结果,张X并非多次、经常作案。实际上,他的行为未引发其他破坏公共秩序的严重后果。法院采信了这一观点,认为张X的行为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

第三,本案造成的危害后果是否已经消除。经公安机关侦查,被划伤车辆的车主均是附近小区居民和当地街道办事处。经评估,车辆损失总计18865元,财产损失价值较小,受损车辆仍可正常行驶,未破坏使用功能和危害人员安全。案发后,张X及其家属积极联系车主,不仅赔偿了车辆损失,还赔偿了车主因修车产生的交通、误工等费用,共计支付赔偿款48414.19元。张X家属还代表他向车主和单位真诚赔礼道歉,车主们了解情况后全部表示原谅张X,并出具了谅解书。法院认为,张X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物质损害已挽回,社会危害后果和矛盾已修复化解。

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喝酒要适量,醉酒不仅可能伤害自己,还可能在无意识状态下做出违法的事。其次,如果不小心损害了他人财物,要积极主动赔偿,取得对方的谅解,这样能最大程度降低事情的影响。最后,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结尾

在这起案件中,张X酒后划车本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但最终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这得益于他主观恶性低、行为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且积极赔偿获得谅解。而这背后离不开陈晓伟律师的专业辩护。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开始执业,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他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准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张X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