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科兵律师在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曾办理过一起投资款被误认成借款的疑难案件。案件中,被告二与原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原告转账50万作为入股款,后续又分别转账15万(备注项目入资)、20万(备注合同保证金),三笔合计85万,均为股权投资、项目投入性质。然而,原告于2022年1月补签借款合同,主张将前述85万转化为民间借贷,要求被告一还款、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并主张律师费、诉讼费。从法律规则来看,这其中存在明显矛盾。民间借贷需要有明确的债权债务清算和转化意思表示,形成合法有效的借贷合意,而本案中借款合同并无此类明示,且原告已登记为公司股东,投资款转化为借款未经股东会决议,不发生法律效力。
周科兵律师接手案件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处理步骤。他精准厘清款项性质与基础法律关系,第一时间剥离“借贷”假象,锁定股权转让+投资基础关系。接着,完整搭建证据链,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转账备注、工商登记、企业信息等证据。在法律适用上,紧扣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关键“基础关系抗辩”规则,及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适用前提,说服法院采纳抗辩观点。
最终,法院采纳了被告代理律师的意见,认定案涉85万不构成民间借贷,原告主张的借款转化事实不成立,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与原告最初诉求相比,被告成功避免了85万元及律师费等重大经济损失。
结合云南办案经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从证据视角来看,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至关重要。像本案中,转账备注、书面协议、工商登记等相互印证的证据,直接锁定了基础法律关系。在实际操作中,要注重证据的关联性和完整性,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支撑自己的观点。同时,在面对事后补签合同等情况时,要仔细审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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