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杰律师是甘肃为道(靖远)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债务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经验。在YX与YX乙的借贷纠纷中,高杰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和实战经验,全面梳理一审卷宗与证据材料。他抓住一审“无书面借据即不认定借贷关系”的错误裁判思路,指出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依法可采用口头协议形式,银行存取款凭证足以证实款项实际交付,结合民间借贷交易习惯,已达到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一审属于事实认定不清。并且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论证一审适用法律错误,忽视口头借贷合同的合法性与款项交付的核心事实,错误分配举证责任。二审庭审中,紧扣YX乙当庭自认借款事实的关键陈述,结合款项来源、交付时间、资金流向等客观事实,完整还原借贷关系全貌。最终,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上诉意见,撤销一审判决,YX乙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在另一起L某与SX的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中,案件历经一审、上诉、发回重审、再次上诉的复杂流程。高杰律师作为SX的二审委托诉讼代理人,精准锁定本案争议核心——双方是否约定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的实际数额认定。针对上诉人L某提出的“双方口头约定月利率5%、每月还款系利息”的上诉主张,逐一拆解、精准抗辩。强调双方未在借条中约定利息,聊天记录内容模糊无法印证口头利息约定,L某所述现金交付部分无证据佐证。庭审中,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自然人之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L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同时,清晰梳理SX的还款明细,论证每月还款系冲抵借款本金。最终,二审法院采纳抗辩意见,驳回L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在刑事辩护领域,被告人LX涉嫌盗窃罪,高杰律师担任其辩护人。他全面研读案件卷宗,围绕LX的量刑情节展开有力辩护。强调LX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主观恶性较小,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已取得被害人谅解。虽然提出的从犯辩护意见未被法院采纳,但大部分辩护意见被采纳。最终,法院判处LX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高杰律师常秉持“敢说,敢做,敢拼”的理念,在这些案件中,他敢于指出一审判决的错误,敢于采取针对性的辩护策略,敢于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无论是在借贷纠纷还是刑事辩护中,他都能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细致的服务态度,精准判断案件主次与顺序,抓住关键问题,采取有效的行动。处理此类交叉案件的核心在于深入研究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敢于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正如高杰律师的理念,只有敢说、敢做、敢拼,才能在复杂的法律案件中为当事人找到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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