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晨阳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近千余件,在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等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以一起贷款诈骗案为例,通常情况下,此类贷款诈骗刑事案件,面对公诉机关的严厉指控,辩护律师多会强调当事人的认罪态度和退赃情节,争取从轻处罚,但往往难以改变实刑判决的结果。
然而,在这起案件中,张晨阳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她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全面查阅卷宗材料并细致分析证据。在庭审辩护时,针对案件事实、当事人在犯罪中的作用、量刑情节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指出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仅起介绍作用,应认定为从犯;案发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已退还非法获利,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请求法院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按照常规,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实刑,可能的结果大概率是被告人会被判处一定年限的有期徒刑。但实际结果是,沁县人民法院采纳了张晨阳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为作用相对较小的主犯,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赃款等从轻处罚情节,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与常规结果相比,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避免了实刑监禁,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婚姻案件方面,以一起二次起诉离婚纠纷为例。通常此类案件,若原告首次起诉离婚未获支持,二次起诉时,部分律师可能仅围绕夫妻分居等表面事实进行举证,较难有力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不同的是,张晨阳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向法院提交了结婚证、前次离婚诉讼判决书、接处警及值班登记表等关键证据,充分证明原、被告的婚姻关系、首次起诉离婚的事实、被告的不当行为及双方分居的状态,有力佐证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
按照常规,二次起诉离婚若证据不充分,仍可能面临判决不准离婚的结果。但本案中,法院依据张晨阳律师提交的证据,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情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使原告的诉求得到支持,与常规结果形成鲜明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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