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工伤领域,劳动者与企业间的纠纷时有发生,其中涉及的工伤认定、赔偿等问题,常常给双方带来诸多困扰。刘伟律师自2018年正式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工伤维权领域,为众多劳动者和企业处理各类工伤、工亡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在员工追讨7年前经济补偿及双倍工资一案中,原告邓某主张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28日在某工程管理公司工作,2018年2月28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2024年10月,邓某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一审判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上诉,二审维持原判。2025年8月27日,邓某再次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合计49812.5元。仲裁以主体不适格不予受理,邓某不服诉至法院。刘伟律师代理被告公司出庭,他敏锐地抓住仲裁时效这一关键。经梳理,劳动关系于2018年3月1日终止,而邓某时隔7年半才于2025年8月申请仲裁,已远超一年时效。法院最终采纳了刘伟律师的抗辩,驳回了邓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为公司避免了近5万元的损失。从这起案件中可以提炼出的办案思路是: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要仔细审查案件的时效问题,利用程序规则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另一起案件中,申请人刘某于2021年5月8日通过某招聘软件入职某科技公司,岗位为UI设计。公司却辩称刘某属于“XXX”技术团队成员,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刘某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刘伟律师代理刘某出庭,他通过某招聘软件记录、考勤管理、工作安排、工资支付主体等证据,成功证明了刘某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最终,刘某获得了拖欠工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及加班费共计11471.26元。这起案件体现了在复杂用工模式下,通过收集多方面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同样也是对前面办案思路在不同场景下的运用。
在员工以社保放弃声明无效为由争取赔偿的案件中,申请人杨某入职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后,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杨某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克扣工资、未安排休年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刘伟律师代理杨某出庭,他成功论证缴纳社保系法定义务,放弃无效,锁定了被迫解除理由,为杨某争取到经济补偿。同时,精准援引失业保险条例,为杨某争取到失业金损失。面对年假时效抗辩,成功主张时效起算点为年度终了,使2021年未休年假获赔。最终,杨某获得了经济补偿、年假工资和失业金共计40357.56元。
刘伟律师在处理这些劳动工伤案件时,总是先从案件的关键程序和证据入手。对于时效问题,会仔细审查劳动关系的起止时间和仲裁申请时间;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会全面收集多方面的证据。他始终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最优的维权方案,为劳动者和企业解决了诸多难题,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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