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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房价有争议,定金能否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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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6 · 199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戴雯雯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18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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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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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戴雯雯律师,现为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良好的沟通能力,在业务上追求尽善尽美,精益求精,无论是在诉讼领域还是非诉讼领域都力争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系统的法律服务。主要从事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等的诉讼业务,特别是在处理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刑事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办案宗旨是把每个案子当成自己的案子办,力争为每位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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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买房时签了认购书还交了定金,可发现认购书上的单价和之前商定的不一样,这定金还能要回来吗?法院又会怎么判呢?接下来就带大家看看这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
认购房价有争议,定金能否要回?

案件事实背景

庞女士和吴川市XX公司签订了《某华府商品房认购书》,约定庞女士认购某华府某栋某房,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都有明确说明,单价为X,XXX元/㎡,总房款为XXX,XXX元。签认购书当天,庞女士支付了XX,XXX元定金,公司也出具了收据。然而,庞女士发现认购书上的单价和双方原本商定的单价不一致,便要求公司退还定金,公司却拒不退还,双方因此产生纠纷,闹上了法庭。

核心争议点

第一,《某华府商品房认购书》上的单价与双方原本商定的单价不一致,该如何认定?

第二,庞女士支付的XX,XXX元定金是否应该退还?

拆解争议点

对于第一个争议点:

法院查明的事实:庞女士称双方原本商定的单价为“X,XXX元/㎡”,但认购书上是“X,XXX元/㎡”,且公司拒不承认原本商定的单价。然而,庞女士并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原本商定的单价就是“X,XXX元/㎡”。

双方各自主张:庞女士主张按照原本商定的单价履行,若无法达成则应退还定金;公司主张应以认购书上的金额为准。

法院最终认定:虽然庞女士没有证据证明原本商定的单价,但认购书作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其内容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若一方认为合同内容与协商内容不符,应在签订时提出异议。庞女士在签订认购书时未提出,应视为认可认购书上的内容。但这并不影响后续定金退还问题的判断。

对于第二个争议点:

法院查明的事实:庞女士因单价问题向公司提出异议并要求退还定金,公司拒不退还。

双方各自主张:庞女士认为单价不一致,公司存在过错,应退还定金;公司认为庞女士违约,定金不应退还。

法院最终认定:虽然认购书约定了违约情况,但此次纠纷是由于单价争议引起的,并非庞女士主观故意违约。且从公平原则出发,庞女士在发现单价问题后及时提出异议,不应认定为违约。所以,公司应退还庞女士支付的XX,XXX元定金。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限被告吴川市XX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庞X返还定金XX,XXX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XXX元由被告负担,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告径付。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买房时,一定要把各项条款都谈清楚,特别是价格、面积、交房时间等重要内容,并且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每一条款,有疑问及时提出,不要稀里糊涂就签字。付款后,一定要保留好相关凭证,像收据、转账记录等,万一出现纠纷,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

这起案件中,庞女士最终拿回了自己的定金。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了公平的判决。在处理这起案件时,戴雯雯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戴雯雯律师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数百件,尤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她在本案中迅速抓住了争议的关键,为庞女士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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