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茂峥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现任山东英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自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76件,其中刑事专办案件7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深厚的专业素养。他始终秉持“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质性解决问题”的执业理念。
“面对挪用资金一千多万元的重罪指控,该如何为当事人辩护?”这是刘茂峥律师曾面临的难题。在一起涉嫌挪用资金案中,公安机关指控张X在管理A公司期间,挪用公司资金一千多万元,涉嫌挪用资金罪。刘茂峥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阅卷,对近10笔转账、上千页银行流水进行逐笔审查。他发现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涉案款项具有“挪用”性质,大量资金用于公司经营,关键事实未查清,证据链条无法闭合。于是,他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书面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其意见,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保住了当事人的名誉、工作与自由。
在另一起公职人员涉受贿、洗钱双罪并罚的案件中,被告人张X系国家工作人员,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受贿罪、洗钱罪,应数罪并罚。刘茂峥律师作为一审、二审辩护人,提出被告人主动供述部分受贿事实、案发前主动退还大部分赃款、对洗钱罪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人不服追缴金额部分提起上诉,刘茂峥律师继续代理二审,提出已退还的78万元不应再纳入追缴范围。虽然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也表示待一审法院执行时依法确定追缴对象和方式。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刘茂峥律师关于量刑从轻、从宽的辩护意见,在双罪名、数额巨大的情况下,实现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完全采纳,取得了最轻化辩护效果。
还有一起单位行贿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B公司、C公司实际控制人张X行贿2134万余元,构成单位行贿罪。刘茂峥律师接受委托后,提出被告人如实供述、主动供述部分事实、积极退缴不正当收益、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等辩护意见,建议法院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完全采纳其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在行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成功实现缓刑判决,保障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
刘茂峥律师在每一起案件中都穷尽法律救济路径,以专业立身,以证据说话,以结果负责。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全力争取自由、尊严与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也为众多案件树立了典型的辩护范例。未来,他将继续在法律领域深耕,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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