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围绕货款数额各执一词,形成了一个难解的“死结”。原告主张被告欠其货款,依据是多笔交易的供货记录和对账单;而被告则辩称原告统计货款时包含了无关项目,且已付清涉案项目部货款。同时,原被告之间既有签订书面合同的交易,又有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交易,多方法律关系交叉,证据链条也因交易的复杂性而变得模糊不清。
梳理交易:区分合同内外供货
执业6年、经办案例百余起的赵月亮律师没有被复杂的交易情况所迷惑。他首先对原告的供货情况进行了细致梳理。他发现,2017年5月签订的《模板采购合同》涉及阳光城XX项目,原告依约向该项目供应模板,价款合计XXX元,由被告工作人员何X签收。而在2017年7月至12月期间,原告还多次向被告的西工大附小阳光城分校项目等工地供应模板等,价款合计XXX.36元,由被告工作人员廖X、余X签收,且该项目未签订书面合同。赵律师意识到,要准确确认货款,必须将这两类交易区分开来。
锁定证据:对账单成关键
在理清交易脉络后,赵律师将目光聚焦到了关键证据——对账单上。2020年X月X日,原告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向被告财务人员林X发送对账单,载明了2017年X月X日至2018年X月XX日期间的供货价款累计、已付款金额和欠款金额等内容,林X看后表示“数据没问题”。在赵律师看来,这份对账单是确认货款的重要依据。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深知对账单在这类案件中的证明力。于是,他在庭审中充分利用这份对账单,有力地证明了被告欠付货款的事实。
从接案到最终判决,赵月亮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为原告理清了复杂的法律关系,确认了最终的货款数额。最终,法院判决被告XX公司向原告XX县XX厂支付货款XXX.36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负担。赵律师高效地为当事人解决了纠纷,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成本,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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