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口子闹离婚,去民政局申请了离婚登记,本以为冷静期结束就能顺顺当当办理离婚手续。可在这30天的冷静期里,有人突然就反悔了,不想离了,这时候还能不能单方面撤销离婚申请呢?这个问题困扰着不少正在经历离婚冷静期的人。毕竟谁也不能保证在冷静期里想法不会发生变化,一旦有一方改变主意,这婚还能不能离成,就成了未知数。
一、法律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撤销规则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这样一来,离婚登记程序就终止了。
比如,小李和小张去民政局申请了离婚登记,在冷静期第10天,小李后悔了,不想离婚了。他就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民政局,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只要民政局核实没问题,就会给他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离婚登记程序就结束了。
二、撤销申请的具体操作流程
要撤销离婚申请,首先得确定自己还在30天的冷静期内。然后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到达后,向工作人员表明要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意愿,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归档。
三、撤销申请的影响
一旦一方成功撤销离婚申请,离婚登记程序就终止了。如果日后双方还是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30天的冷静期。这意味着之前的离婚申请流程白费了,又得重新开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也没有改变。
四、另一方的应对措施
如果一方单方面撤销了离婚申请,另一方如果还坚持要离婚,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诉讼离婚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但程序相对复杂,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离婚冷静期内单方面撤销申请只是离婚过程中的一个小插曲。但后续可能还会面临更多复杂的情况,比如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产生新的争议。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处理离婚相关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