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X和陶X原本是夫妻。2014年,陶X在没取得汪X授权、也没告知他的情况下,伪造签名,把汪X登记成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的股东。2016年两人离婚,离婚协议明确汪X把这30%股权转让给陶X,转让完成后相关权利义务与汪X无关,可陶X一直拖着没办工商变更登记。
后来,该公司欠案外人货款没还,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还追加汪X为被执行人。法院生效判决认定,汪X作为工商登记的股东,要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担责,于是他名下账户被强制扣划了钱。汪X慌了,自己明明是被冒名的,咋就成了被执行人呢?他赶紧自行做了笔迹鉴定,两次鉴定都确认公司设立登记资料里“汪X”的签名不是他本人签的,他为此还花了不少鉴定费、诉讼费。可即便如此,问题还是没解决,他反复想不通,自己怎么就摊上这事儿了。
汪X实在没办法,经人介绍找到了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周科兵律师。周科兵律师执业以来独立承办案件上百起,专注民商领域。
周律师梳理材料时,发现汪X和陶X的离婚协议这个关键细节。这份协议明确约定了股权对应出资义务转移给陶X,这就是扭转局面的关键。
周律师围绕离婚协议制定策略,指导汪X收集整理笔迹鉴定报告、工商档案、执行扣划流水、生效裁判文书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庭审时,被告陶X及公司经法院传唤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周律师代表汪X提出,汪X虽因工商登记效力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并担责,但离婚协议已明确股权对应出资义务转移给陶X,汪X实际担责后有权向陶X追偿。最终,法院认定汪X有追偿权,判决陶X向汪X支付被执行承担的责任款项235317.55元,案件受理费陶X承担绝大部分。听到判决结果,汪X原本极度紧张的心情,瞬间长出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离婚涉及股权等重要财产约定时,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第二,遇到纠纷及时收集关键证据,如鉴定报告、协议等。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遇到被冒名担责的情况别慌,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在这个案子里,周科兵律师精准定位诉讼思路,抓住离婚协议这个关键细节,构建完整证据链,助力汪X全额追偿,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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