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的认知里,律师的工作就是在法庭上滔滔不绝地辩论,赢下一场又一场官司。实则不然,广东晟桓律师事务所的黄晓阳律师,用他的执业经历诠释了律师工作更深层次的意义。
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辩称对涉案房产签订合同前被查封并不知情,还提供证据证明原告已得知查封情况,情势对原告十分不利。黄晓阳律师没有盲目追求胜诉,而是仔细分析案卷。他发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卖方对房屋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无查封情况,且涉案房屋因被告原因被另案查封,被告未积极解除查封以继续履行合同,构成根本违约。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主张,判决解除双方买卖合同,被告支付违约金350500元。这场胜诉看似普通,却耗费了黄晓阳律师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去研究合同细节、寻找法律依据,双方在诉讼过程中都承受了不小的压力。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某涉嫌开设赌场罪的案件中,检察院建议量刑五年至七年并处罚金10000至20000元。黄晓阳律师没有强硬对抗,而是深入研究案卷,从犯罪事实中寻找当事人可能存在的从轻或减轻法定情节。他与法官多次沟通,提出针对性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这种结果让被告人及其家属看到了希望,也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和公正性,各方都较为满意。
黄晓阳律师认为,“赢”并非仅仅是在法庭上获得胜诉判决,而是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利益、案件的实际情况,找到最适合的解决方案。有时候,一场看似胜诉的官司可能会让当事人付出巨大的代价;而一次合理的调解或罪轻辩护,却能让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最大的利益。他用自己的专业和智慧,为每一个案件寻找最优解,真正做到了为当事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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