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后,虽交警认定肇事方李X负全责,但在与李X、XX物流管理有限公司、XX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时陷入僵局。张X手中仅有事故认定书和一些医疗费用票据,对于保险合同条款、赔偿责任划分等关键信息一无所知,处于明显的信息劣势。2024年,张X在朋友的介绍下找到浙江京衡(长春)律师事务所的马云航律师寻求帮助。马云航律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尤其在民商事争议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处理过众多类似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他深知此类案件的核心在于保险合同条款的解读和保险公司责任的认定。接手案件后,马云航律师没有急于起诉,而是先仔细研究了保险合同的各项条款,同时收集了张X的各项损失证据。
在一审中,马云航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围绕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以及保险公司提示说明义务的履行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他通过深入分析保险合同条款,指出案涉特别约定条款实质为责任免除条款,而保险公司未履行法定提示说明义务,该条款对投保人不产生效力。同时,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主张鉴定费等为查明损失的必要合理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一审法院采纳了马云航律师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张X各项损失3.48万余元。
然而,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按照普通代理的路径,可能会陷入漫长的重新举证和辩论过程,但马云航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对法律程序的熟悉,采取了非常规策略。他没有被保险公司的上诉理由牵着走,而是再次深入研究保险法和相关司法判例,从法律规定、条款性质等多方面对保险公司的上诉理由进行全面且有力的抗辩。在二审过程中,他在紧张的时限内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应诉工作,明确指出保险公司未对免责条款尽到提示和告知义务,该条款无效。
2024年X月X日,二审法院经审理,最终采纳了马云航律师的抗辩意见,驳回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张X成功获赔全部3.48万余元赔偿款。虽然本案已经取得了胜诉,但马云航律师也提醒张X,如果保险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拖延等情况,张X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赔偿款能够顺利拿到手。这一预防性的安排为张X保留了最后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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