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后的赔偿迷雾
2020年7月27日晚,一场交通事故打破了夜的宁静。郑X驾驶轿车为避让违规越线的摩托车,与其他车辆碰撞,致使朱X受伤。交警认定摩托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但逃逸,郑X负次要责任,朱X无责。朱X受伤住院,损失高达19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后,阳XXX公司不服上诉,主张按70%赔偿,拒赔非医保用药,认为护理费标准过高。受害者朱X的赔偿陷入了迷雾之中。
刘苗律师接手此案后,迅速展开行动。他收集整理交警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等证据,形成完整索赔证据链。在责任比例问题上,刘苗指出,虽然郑X负次要责任,但摩托车驾驶人逃逸无法追索,若仅按30%赔偿,受害人损失难以弥补。这种对案件核心要点的精准把握,离不开他多年的法律实务经验。他自2020年执业以来已累计办案数百余件,曾成功为多起刑事案件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结果,面对各种复杂情况,他总能冷静分析。一审法院判令商业险全额赔偿剩余损失,是基于保护受害人权益和保险先行赔付原则的合理裁判,符合《民法典》及保险法相关规定,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该观点。
对于非医保用药,刘苗以其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主张,保险公司未举证证明非医保用药不属于合理必要治疗费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保险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这一观点切中要害,成功让7904.87元非医保用药费用获法院支持。在护理费方面,他提供护工作证等资料,证明180元/天的标准合理。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当事人多争取了约30%的赔偿款。
拆迁款分割的兄弟纷争
易X与易XX这对兄弟,因家庭共有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问题引发了合同纠纷。易X委托易XX处理68平方米房屋的拆迁事宜,补偿款到位后两人签订分割协议,但易XX却拒绝履行。一审法院判决易XX付款后,他上诉称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协议受胁迫签订。被上诉人易X的权益岌岌可危。
刘苗律师接受委托后,固定关键证据,将从委托书到两次分割协议的完整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在庭审中,针对易XX“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的上诉理由,刘苗指出其在两次协议中均签字确认且已领取补偿款,事后否认违反禁止反言原则。这种对法律原则的熟练运用,得益于他多元的法律工作经历,作为仲裁员、复议委员等,他从多重视角制定诉讼策略。关于协议效力问题,易XX主张受胁迫签订却无证据,刘苗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让其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被上诉人答辩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苗律师在这起案件中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对同类家庭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拘束力起到了正面示范作用。
两起案件的胜诉,彰显了刘苗律师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始终秉持“案件无大小,追求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