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结婚的时候,都想着能携手走过一生,可生活里难免有磕磕绊绊,有些夫妻走着走着就觉得过不下去了,想要好聚好散,选择协议离婚。但很多人并不清楚在《民法典》实施后,双方协议离婚具体该怎么办。其实,协议离婚不是签个离婚协议就完事了,它有一套法定的流程和要求。要是不了解这些,很可能会白跑一趟,浪费时间和精力。下面就来详细说说《民法典》下双方协议离婚的那些事儿。
一、确定是否符合协议离婚条件
协议离婚得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夫妻双方得是自愿离婚,要是一方被胁迫,那这离婚协议可就无效了。比如一方以伤害对方家人相威胁,逼着对方签离婚协议,这种情况肯定不行。其次,双方得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像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怎么给,家里的房子、车子、存款怎么分,债务由谁承担等问题,都得商量好。要是在这些方面达不成一致,就只能走诉讼离婚的途径了。
二、准备离婚所需材料
材料准备齐全才能顺利办理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比如,在离婚协议里要明确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多少抚养费,支付到孩子多大等内容。
三、申请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要带着准备好的材料,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冷静期规定
这是《民法典》新增的内容。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审查与发证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办完后,可能还会遇到一些后续问题,比如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义务,或者发现离婚协议存在未处理的财产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更有底气,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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