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父母离婚后父亲工亡死亡赔偿金分割案件里,执业两年、承办案件已逾344件且在婚姻家事等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的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李斌律师,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原告严XX的权益维护带来了转机。
李斌律师接案后,深知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梳理至关重要。过去处理过众多类似案件的他,养成了严谨细致审查证据的习惯。他第一时间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在审查证据过程中,他发现户口复印件和民事调解书能有力证明原告系死者女儿,死亡证明、死亡赔偿协议书、客户回单、收条以及庭审笔录等证据能清晰呈现死者因工死亡及赔偿金支付等事实。而银行卡明细清单显示被告严XX有稳定工资收入,可用于表明被告对死者可期待的赡养依赖较小。这些证据的梳理和把握,为后续的维权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与法院的沟通中,李斌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他向法院提出,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减少、丧失的补偿,并非死者遗产,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生活来源等因素合理分割。法院起初需要综合考量各方观点,李斌律师结合自己承办多起类似案件的经验补充理由,强调原告作为死者未成年女儿,与死者共同生活近六年,且离婚后死者尚有承担抚养费的义务,原告对死者的经济等依赖程度较大,应在分配中予以适当考虑。李斌律师还指出,被告王XX无工作,与死者在精神、生活、经济上的联系、依赖程度较大;被告严XX有退休金,与死者在经济上的依赖程度相对较小。最终,法院采纳了李斌律师的观点,酌定了合理的分配比例。
此外,被告方提出死者生前有债务,欲从死亡赔偿金中扣除。李斌律师凭借在合同纠纷和婚姻家事等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据理力争。他指出本案系共有物分割纠纷,并非继承纠纷,分割时扣除死者生前债务不符合法律规定,被告无权用属于全体近亲属共有的死亡赔偿金抵偿债务,其清偿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法院最终认可了李斌律师的观点,未采纳被告方欲扣除债务的主张。
最终,在李斌律师的努力下,法院判决被告严XX、王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严XX死者严XX死亡赔偿金等分割款542X1X.55元,驳回了原、被告其他诉讼请求。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李斌律师在处理婚姻家事领域纠纷时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也为原告严XX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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