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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跨境诈骗,最终获轻判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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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3 · 1314人看过
导读:2025年5月,蔡某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参与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这一到案,让他参与的这起诈骗案进入了司法程序。
参与跨境诈骗,最终获轻判少罚

2021年4月,蔡某偷渡至缅甸境内,加入了当地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在“超牛组”从事引流、聊天等辅助工作,参与时间约2个月。这个诈骗集团以“杀猪盘”的方式,诈骗境内139名被害人共计3600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蔡某构成诈骗罪,且认定他系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蔡某对指控无异议,但他的家庭情况比较特殊,他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妻子需抚养未满周岁婴儿,父母收入微薄,家庭陷入严重生活困难,无力承担较高罚金

在这起案件中,双方争议的核心焦点在于罚金数额。公诉机关按照常规量刑建议了罚金,但蔡某及其辩护人认为鉴于他未实际获利且家庭经济困难,应该酌情降低罚金。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高志博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尊重案件事实、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与量刑建议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罚金数额展开辩护。高志博律师详细向法庭说明,蔡某在诈骗集团中仅为底层引流人员,参与时间短,未领取工资、未参与分赃,无任何违法所得。同时,律师提交相关情况说明,证实蔡某家庭的实际困境。

法院最终查明,蔡某参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蔡某系犯罪集团一般参与者,起次要作用,认定为从犯,依法减轻处罚。蔡某经传唤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蔡某未获利、家庭困难的辩护意见,综合考量后依法判处较低罚金,体现罪责刑相适应。最终判决被告人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这个案子由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的高志博律师代理。高志博律师从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已超十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服务地区为哈尔滨。他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主任,还是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

从这起案件我们可以看出,遇到类似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要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而家属可以为当事人聘请专业的刑事律师,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抓住关键利益点进行有效辩护。同时,对于家庭困难等实际情况,可以通过合理的方式向法院说明,争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获得更人性化的判决。

在这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中,高志博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精准抓住了“罚金数额”这一关键利益点。他深入了解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将客观困境完整呈现给法庭,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结合。他在处理复杂的跨境诈骗案件时,不做无效辩护,而是立足事实与法律,务实提出合理诉求,既配合司法机关查明事实,又切实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低限度的经济处罚。他深厚的法学功底,比如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打下的基础,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格外从容。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他多年来被同行公认的敏锐之处。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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