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杨X与被告黄X的离婚纠纷就经历了一番波折。原、被告于2007年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举行婚礼,2016年补办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两名子女。原告曾于2024年8月起诉离婚,但被法院驳回。此后,双方持续分居满一年,原告再次起诉离婚,要求判令离婚、两子由被告抚养并自愿承担每月1000元抚养费。
李伟玲律师自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实务经验,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婚姻家庭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当她接受原告杨X的委托后,凭借对离婚案件的深入研究和大量同类案件的代理经验,迅速聚焦到了二次起诉离婚的关键要点上。
李伟玲律师深知,《民法典》中关于夫妻感情破裂、分居满一年应准予离婚的规定是本案的重要突破口。她仔细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双方持续分居满一年的证据,为推动法院判决离婚做好了充分准备。
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李伟玲律师也展现出了其专业与负责。她通过提交子女意愿材料,深入了解子女的想法和需求。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抚养费标准,既尊重了子女的意愿,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低的抚养费负担。
最终,在李伟玲律师的努力下,尽管被告未到庭,法院依然依法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两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每人每月500元至子女年满18周岁,并且原告享有探望权,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承担。
这一案件的成功,充分体现了李伟玲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扎实的专业能力与丰富的诉讼经验。她准确把握法律要点,合理运用证据,为当事人全面实现了诉讼目标。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李伟玲律师将继续凭借其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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