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某机电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认为他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王XX有殴打他人行政处罚记录,此次被采取强制措施并羁押于大连市看守所。案件看似简单直接,实则暗藏诸多复杂因素。一方面,对于王XX提供帮助的具体程度和范围,证据存在模糊之处;另一方面,量刑情节的认定涉及到法定与酌定情节的交织,如何准确把握并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成为难题。
策略制定:精准把握法律与事实
执业多年、承办案件逾500件且在刑民交叉领域有400余件成功案例的林岚青律师,带领团队介入案件后,通过会见、阅卷及与办案机关沟通,全面了解案件细节。林岚青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敏锐的案件研判能力,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制定了辩护方案。鉴于王XX对指控事实无异议,林岚青律师协助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以此争取从宽处理。同时,重点提出王XX具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全部退赃”“积极预交罚金”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
程序推进:高效保障当事人权益
林岚青律师团队还建议适用速裁程序,以提高诉讼效率,体现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在庭审中,林岚青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与法院进行有效沟通。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
从王XX家属委托林岚青律师团队介入案件到最终判决,林岚青律师团队高效推进程序,减少了被告人的羁押时间。法院最终判决王XX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0元(已缴纳),退缴的人民币27322.1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林岚青律师团队成功将各种量刑情节转化为量刑优势,使被告人获得较轻刑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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