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女,枣庄农民,在20xx年x月至x月受他人雇佣,利用微信群内手机号、验证码注册淘宝等APP并获利9280元。20xx年x月x日,其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东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取保候审,后被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东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20xx年x月x日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张某某委托山东枣庄滕州市王永强律师担任辩护人。王永强律师自2018年起执业于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
王永强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依法会见张某某。王永强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知识储备。在会见中,他详细询问案件全过程,核实涉案细节,明确张某某系被雇佣参与,主观上对行为刑事违法性认知低,主观恶性小,且仅实施注册APP辅助行为,未参与公民个人信息获取、倒卖等核心环节,获利数额明确固定。凭借山东大学的教育背景,王永强律师能敏锐捕捉案件关键信息,为后续辩护工作奠定基础。
随后,王永强律师全面查阅本案全部案卷材料。王永强律师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7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500余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梳理案件证据体系,对张某某的涉案情节、获利金额、行为作用等关键事实进行细致分析,精准定位案件辩护要点。丰富的办案经验使他能够迅速把握案件核心,为有效辩护提供支撑。
再者,王永强律师积极与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沟通交流。王永强律师作为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有着专业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他提交专业的辩护意见,着重指出张某某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系受雇佣参与起次要作用,且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交全部违法所得等从轻处罚情节,建议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专业的团队协作让他的辩护意见更具说服力。
此外,王永强律师协助张某某完成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指导并推动张某某及时退交全部违法所得9280元,展现张某某的悔罪态度。最终,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王永强律师的辩护意见。20XX年4月8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某刑事追诉程序终结。王永强律师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政协滕州市第十六届委员等,在业内有着良好的形象和口碑,此次成功辩护再次彰显了他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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