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村集体与两家企业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庭审现场,气氛紧张而凝重。村集体因企业多次拖欠租金委托崔易蓬律师团队提起诉讼,而崔易蓬律师凭借专业的素养和严谨的态度,为这场纠纷带来了转机。
崔易蓬律师于2003年开始执业,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不断钻研各类法律事务。他从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基础领域入手,逐步深入到公司治理等复杂领域,最终成为能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民商事综合法律服务的律师,并成立了广东登博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
在代理某村民委员会与两家企业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中,2013年村集体将商住用地租赁给A企业,后A企业联合B企业与村集体补签合同。2021年起,两家企业多次拖欠租金,村集体委托崔易蓬律师团队起诉。崔易蓬律师接手后,全面梳理案件。他固定违约证据,调取租赁协议、租金支付流水等证实企业逾期付租;明确解除节点,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主张村集体发出的《律师函》已使合同解除;应对承租方“疫情导致经营困难、已补足租金故无根本违约”的抗辩,指出欠租事实在疫情前,且合同解除权不可逆转;还根据承租方付款情况优化诉求主张。最终,法院采纳其核心代理意见,确认合同解除,承租方返还租赁物,押金归村集体所有,支付逾期滞纳金,驳回村集体部分诉求。
另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中,被继承人甲与原共有人乙共有不动产,征收补偿款被甲指定的侄女丙、丁领取。甲与原告戊结婚十余天后去世,戊起诉分割补偿款。崔易蓬律师接受丙、丁委托,开展权属与出资核查,梳理征收补偿明细;固定赡养事实,调取甲的病历和医疗费记录;进行婚姻关系与过错抗辩,指出戊婚姻存续时间短且未尽责;还进行程序抗辩,虽笔迹鉴定未被准许,但强化了抗辩逻辑。法院采纳部分核心观点,判决丙向戊返还67万余元,远低于原告诉求的99万余元,当事人认可结果未上诉。
在土地使用权转让系列协议性质之争及诉讼时效抗辩案中,委托人认为2013年的《协议书》是终止及补偿协议,一审法院部分支持被上诉人诉求。崔易蓬律师接手后,精准定性协议性质,主张其为终止结算协议;厘清法律关系与时效,论证合同无效及返还财产请求权问题;实地调查与证据梳理,指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二审法院全面采纳其意见,撤销一审错误判项,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请求。
崔易蓬律师在一个又一个案件中,凭借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为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践行着“执法律之剑,护客户周全”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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