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20XX年X月XX日晚,当事人周X在四川省X县某KTV因债务纠纷引发聚众斗殴,致两人轻微伤。公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持械)对周X提起公诉,且周X系累犯,面临从重处罚。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的许青山律师作为周X的一审辩护人,深入介入此案。
精准辩护策略
许青山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仔细审查案件,翻查监控视频、证人证言及同案被告人供述等证据。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持械聚众斗殴,他发现周X在包间内未实施殴打行为,并非首要分子与核心积极参加者。对于大厅后续冲突,许青山结合到案经过和供述稳定性,提出周X系被对方主动攻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不应简单归为聚众斗殴延续,并以此作为从轻量刑的事实依据。
辩护成果展现
从2019年开始执业的许青山,凭借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法院最终认定周X构成聚众斗殴罪(持械),但采纳了许青山律师关于周X参与程度、行为情节的辩护意见。周X虽系累犯被从重处罚,但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在累犯从重基础上实现显著量刑减让,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