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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索赔12万多,法院仅判赔1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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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2 · 1924人看过
刑事赔偿专业律师 吴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00人
律所: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50120151169734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099628029
代表案例:7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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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王X把某科技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拖欠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26831.5元,可最终法院只判公司赔1万多,这中间发生了什么?
员工索赔12万多,法院仅判赔1万多

王X在科技公司工作,他觉得公司拖欠工资、扣发工资、让他加班还不给加班费,也没给他缴社保。他心想,这些都是公司的错,自己索赔合情合理,问题应该不大,于是就把公司告上了法庭。

公司收到传票后慌了,这么高额的索赔,要是败诉,损失可不小。公司自己也尝试收集证据应对,但越弄越乱,心里越来越没底,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后来,公司经人介绍找到了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吴静律师。吴静律师从2015年开始执业,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经验丰富。

吴静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王X提交的证据里有一份他签字确认的公司值班制度。这个细节被王X完全忽略了,可它却是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吴静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她指导公司收集更多能证明王X周六是值班而非加班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值班工作内容记录等。同时,整理好王X的辞职报告,证明他是主动离职。

庭审上,双方展开激烈交锋。王X一方坚称公司拖欠工资、让他加班却不付加班费,自己是被迫离职,公司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吴静律师则提出,公司认可应发未发的部分工资,但王X主张的金额过高,应按平均工资依法核算;王X周六是值班,并非加班,值班内容是辅助性、可休息事务,且制度已公示并经王X签字确认,不应支付加班费;王X是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属于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部分扣款无依据,法院应依法支持合理部分,驳回高额虚高主张。

随着法官宣布判决结果,公司代表原本极度紧张的神情,瞬间变成了长出一口气的轻松。法院完全采纳了吴静律师的核心抗辩意见,判决公司支付王X2024年1月工资4000元、2024年2月1日至3月18日工资10790.69元,驳回加班费53849.5元、经济补偿金40053元以及其余全部高额诉求。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员工签字确认公司制度很重要,别轻易签字。第二,公司要完善员工手册和相关制度,保留好员工签字确认的文件。

处理劳动纠纷不能想当然,要依据事实和法律。在这个案子里,吴静律师抓住王X签字确认的值班制度这一关键细节,为科技公司实现了重大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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