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的负责人接到法院的立案通知时,心情既忐忑又充满期待。他们与B公司的钢材买卖合同纠纷,在多次催款无果后,终于进入了司法程序。于是,他们委托了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的王宏亮律师团队来处理此案。王宏亮律师执业11年,是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长治市律师协会诉讼仲裁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等多个职务。
接受委托后,王宏亮团队迅速展开工作。此前处理过一起相似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凭借丰富的经验,他们全面梳理合同、送货单、对账单、授权委托书、欠款说明等证据,试图清晰构建买卖合同关系、供货事实、欠款金额、违约事实的完整证据链。庭审中,王宏亮重点论述了几个关键问题。他指出,被告B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项目部负责人负责结算,欠款说明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结算时间清晰、本金明确;合同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年利率24%的违约金标准并未明显过高;项目部作为被告B的内设机构,其法律责任应由公司承担;保全费、律师费系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合理费用,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
然而,被告B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王宏亮继续坚持一审代理意见,逐一驳斥上诉人关于利息、违约金、结算时间的上诉理由,请求维持原判。他凭借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细节的深入了解,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他曾获得2018至2021年“长治市优秀律师”等荣誉,丰富的执业经历让他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游刃有余。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告A全部诉讼请求得到支持。在这个案件中,王宏亮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系统梳理复杂交易材料,构建严密证据链,锁定大额债权;精准运用法人授权制度,穿透项目部责任;面对“违约金过高”的抗辩,成功说服法院维持合理违约金标准。他无愧于“长治市优秀律师”的称号,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建材供应类货款追偿树立了典型胜诉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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