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何X与被告马XX的抚养纠纷一案。何X提出诉求,要求变更婚生子马XX的抚养权归自己,并让马XX每月支付8000元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由双方各承担一半。何X称,2023年3月24日她与马XX协议离婚,当时婚生子由马XX抚养,但马XX因忙于事业频繁出差,无暇照顾孩子,导致孩子学习成绩下降,而自己作为老师有更多时间精力照顾孩子,且无再育打算,所以请求变更抚养权。
顾丽媛,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初级合伙人,自2018年执业以来,在婚姻家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此次她作为被告马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顾丽媛依据自身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积极参与法院主持的调解工作。
顾丽媛深知在抚养权纠纷中,需要充分考虑孩子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意愿。她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出发,与原告何X及其代理人进行沟通协商,试图找到一个既能保障孩子权益,又能让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经过多轮调解,在顾丽媛的努力下,何X与马XX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婚生子马XX由被告马XX直接抚养,抚养费由马XX负担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婚生女何XX由原告何X直接抚养,被告马XX自2023年X月起每月1日支付当月抚养费2000元,支付至婚生女年满18周岁之日止;原告何X每月至少可以探望婚生子马XX三天(次),寒假两周、暑假四周随原告何X生活;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何X承担。
最终,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顾丽媛在执业近7年的时间里,凭借专业和负责的态度,在众多婚姻家事案件中为当事人化解了法律难题,此次抚养权纠纷调解的成功,再次展现了她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