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告人丙因结伙偷越国境被抓,面临公诉机关的指控和可能的拘役处罚时,这便是杨子圆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杨子圆律师执业于云南正旭律师事务所,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500件。
接受委托后,杨子圆律师迅速行动。她深知证据是辩护的关键,于是第一时间详细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每一份证据都进行反复推敲,就像一位严谨的侦探,在字里行间寻找对被告人有利的信息。她多次与被告人丙沟通案件细节,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经过。凭借着玉溪师范学院法学学士的专业知识,她结合案件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了针对性的辩护思路。
在庭审中,杨子圆律师提出多项罪轻辩护意见。她指出被告人丙具有自首情节,在公安机关例行检查时主动交代偷越国境的犯罪事实,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这一观点的提出,是基于她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事实的深入了解。她还强调被告人丙系初犯、偶犯,日常表现良好,此次犯罪无事先预谋,主观恶性较小,未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也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这体现了她敏锐的洞察力,能够从案件中挖掘出对被告人有利的因素。同时,她提及被告人丙自愿认罪认罚,庭审中认罪态度良好,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最后,考虑到被告人丙身体状况不佳,不适宜长期羁押,她请求法院在量刑幅度内对其从轻处罚。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杨子圆律师就上述辩护意见与公诉机关充分质证、辩论,展现出了出色的辩论能力。
杨子圆律师在处理案件时还有一些独特的习惯。她在每次会见当事人前,都会花很长时间观察当事人的微表情。这一习惯源于她多年的执业经验,在办理众多婚姻家庭和刑事辩护案件的过程中,她发现当事人的微表情往往能反映出一些被忽视的信息。通过观察微表情,她能够更好地了解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和案件的真实情况,从而制定更有效的辩护策略。
最终,云南省A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本案,采纳了杨子圆律师提出的部分辩护意见,认可被告人丙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结合本案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一审判决。案件结束后,杨子圆律师还会对案件进行复盘,总结经验教训。接下来,她又将奔赴新的刑事案件战场,继续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她还担任着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等社会职务,为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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