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主张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试图突破合同相对性。2023年执业的莫川川律师凭借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处理经验,紧紧抓住合同相对性这一核心,展开了有力的抗辩。
莫川川律师接案后,立即组织团队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并申请查阅了所有相关的合同文件和案件材料。莫川川律师2023年开始执业,虽执业时间不长,但已承办案件百余件,在建设工程领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他注意到原告与被告D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这成为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
20XX年X月X日,莫川川律师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明确主张被告D与原告无合同关系,不属于法律规定应承担付款责任的主体,请求法院驳回对被告D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初步答复称需进一步审查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莫川川律师随即补充提交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等相关法律条文,强调原告不符合“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发包人的法定条件,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经过几轮的沟通和辩论,法院最终认可了莫川川律师的观点。法院经审理认定,本案系多层分包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A、原告B与被告D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原告不符合“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发包人的法定条件,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被告D作为项目建设单位,不应对案涉工程款承担支付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对被告D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D不承担任何付款、赔偿及诉讼费用责任。莫川川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抗辩,成功为被告D实现了完全免责,避免了企业资产被牵连执行,为企业全面隔离了风险。同时,这起案件也为发包人、总包方、分包方责任划分提供了典型思路,彰显了莫川川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执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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