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某因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唆使证人夸大货物数量和金额并提交录音录像作为证据,陷入了涉嫌妨害作证罪的困境。XXXX年X月X日,章某被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取保候审,随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南昌市XX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就在章某焦急无助,案件走向不明朗之时,黄健律师介入了此案。
黄健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余件,取得无罪化处理案件8起,绝对无罪案件4起。面对此案,黄健律师深知证据在刑事辩护中的关键作用,他第一时间决定围绕案件证据是否充分这一核心要点展开辩护工作。
距离检察机关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重新移送起诉已经过去了1天,黄健律师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卷宗,梳理出证据中存在的疑点和漏洞,准备从这些方面进行突破。第2天,黄健律师与章某进行了深入沟通,进一步了解案件细节和章某的辩解理由,完善辩护思路。第3天,黄健律师针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撰写了详细的辩护意见,准备提交给检察机关。第4天,黄健律师前往检察机关,与检察官当面沟通,阐述自己的辩护观点,强调证据不足无法认定章某构成犯罪。第5天,黄健律师持续关注案件进展,随时准备根据情况调整辩护策略。
XXXX年,南昌市XX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及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章XX不起诉。不过,虽然此次章某获得了不起诉的结果,但由于此类案件可能存在后续的申诉等程序,黄健律师告知章某,如果后续有新的情况或对方提出申诉等,要及时与律师联系,律师会根据新的情况继续为其提供法律支持,为章某保留应对后续可能情况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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