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5日,邹XX遭遇了一场改变生活的交通事故。当天,吴X驾驶小型轿车与邹XX驾驶的摩托车相撞,交警认定吴X负全责,邹XX无责。此后,邹XX因左侧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骨髓炎、肌腱断裂等严重伤情,先后住院272天,辗转贵州、广州多家医院治疗6次。经鉴定,邹XX构成八级伤残,误工期272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因赔偿金额争议巨大,邹XX委托了贵州兴雅律师事务所的简崇亚律师起诉,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1万余元。
简崇亚律师在接手案件后,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迅速投入工作。此前她处理过不少交通事故案件,深知这类案件证据整理和损失核算的重要性。她开始系统地整理邹XX5年治疗的证据,包括医疗、鉴定、交通、住宿等全套材料。在这个过程中,她展现出了严谨的工作态度,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精准核算医疗费、伤残赔偿金、交通费等大额损失。
在处理保险公司垫付与司机垫付款项的抵扣问题上,简崇亚律师更是展现出了专业的能力。她清晰地厘清了两者之间的关系,为后续的赔偿计算奠定了基础。在庭审中,面对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对赔偿项目的争议,简崇亚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有力地维护了邹XX的合法权益。
在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项目时,简崇亚律师据理力争。她深入研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邹XX的实际情况,推动法院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长期护理费等关键诉求。最终,法院核定邹XX总损失931,466.11元,扣除各方已垫付费用后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邹XX409,794.22元,保险公司向肇事司机支付其垫付费用117,594.89元,驳回邹XX其他诉讼请求。
简崇亚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邹XX争取到了40万余元的实质赔偿。她在证据整理、损失核算、垫付抵扣关系厘清以及庭审抗辩等方面都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不愧是贵州兴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也是一位在交通事故等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省优秀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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