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信息
2023年初,受害人驾驶摩托车与被告A驾驶的小型轿车碰撞,不幸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车辆在被告XX公司投保交强险且事故在保险期内。受害人父母委托自2018年开始执业的吴震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A赔偿数十万元,被告XX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庭审中,被告A请求依法认定,被告XX公司缺席并辩称仅在交强险分项限额内赔付且不承担诉讼费。
专业审查与策略制定
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的吴震律师,在处理此案时,围绕事故责任、损失计算、保险赔付、责任比例等核心问题展开工作。他仔细翻看病历、医疗费票据等资料,认真核对每一项费用;对比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判例,确保损失计算合理合法。吴震律师还调取了交通事故认定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完整证据,为案件提供坚实支撑。他秉持交强险先行赔付原则,明确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由侵权人按50%责任比例赔偿。
专业价值彰显
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6000多件的吴震律师,在处理该案件时,兼顾法理与情理。他安抚家属情绪,让家属在悲痛中感受到温暖与支持。在损失计算上,他严格依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逐项核算损失,合理主张并精准举证,提升了诉讼可信度与法院采信度。在交强险赔付方面,他坚持先行赔付原则,促使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全额赔付,大幅提高了赔偿到位速度与安全性。最终,法院采信同等责任,判决被告XX公司在交强险内赔付十八万余元,被告A赔偿二十七万余元,两项合计近四十五万元,原告核心诉求获得重大支持。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