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8日,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是平凡的一天,但对于一个家庭而言,却是噩梦的开始。在某区域交叉路口,被告一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停车起步时,与被告二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侧翻后撞击了路边站立的行人,也就是本案的死者。不幸的是,死者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一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告二负次要责任,死者无责任。
被告一驾驶的车辆分别在保险公司A投保交强险(保额20万元)、在保险公司B投保商业三者险(保额15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事故后,保险公司A已垫付医疗费1.8万元,被告一额外补偿死者家属10万元(不列入赔偿范围)。死者的三位近亲属,也就是本案的原告,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同时还要面临索赔的难题。他们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清楚能获得多少赔偿。
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朋友给他们推荐了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的王帅龙律师。听说王律师专做交通事故纠纷,这类案子已经打过上百件,经验十分丰富。于是,原告一家毫不犹豫地委托王帅龙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一、被告二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864225.49元,两家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优先赔付。
接受委托后,王帅龙律师深知这起案件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他聚焦案件核心争议,开始有序推进维权工作。首先是证据全面固化,他系统收集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发票、死亡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书、保险单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就像一块块拼图,拼在一起明确了事故责任划分、死者死因与交通事故的直接因果关系,以及涉案车辆的保险投保情况,形成了完整且无争议的证据链,为索赔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和保险公司提出了各种抗辩。被告二提出“车辆属非机动车”“客观无法投保交强险不应加重责任”等抗辩。王律师结合交警部门的车辆定性结论,主张其应按次要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认可其客观无法投保的事实,合理界定了责任边界。保险公司A提出“护理费标准过低”“精神损害抚慰金按责任划分”的抗辩,王律师提交死者抢救期间的护理需求证明,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全额赔付,反驳了无依据的费用核减主张。保险公司B提出“医疗费扣减10%”“护理费重复计算”“丧葬费按私营标准核算”等抗辩,王律师逐一提交证据论证费用合理性,强调丧葬费应按法定非私营单位标准计算,剔除了无依据的核减理由。
此外,王律师还结合死者年龄、当地赔偿标准,逐项核算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明确总损失金额。依据事故主次责任,主张被告一承担70%责任、被告二承担30%责任,确保责任划分合法合规,最大化维护了原告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王帅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死者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合理损失合计830725.49元。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原告198000元,扣除已垫付的18000元,尚应赔付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原告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原告189817.65元;上述款项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干货提炼
这个案子告诉咱们,遇到交通事故索赔难题时,证据是关键。要尽可能收集与事故相关的各种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面对对方的抗辩,不要慌张,要用证据说话,有理有据地反驳。另外,要了解当地的赔偿标准,准确核算各项损失,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在遭遇不幸时,专业的律师能够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王帅龙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死者家属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本文案例由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王帅龙律师提供素材,这位专注交通事故纠纷的律师,总是能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突破口,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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