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张X与李X因性格不合分居,张X抢走孩子藏匿,李X无法行使探望权。李X委托戴丽萍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自己抚养孩子,张X则当庭主张孩子抚养权,双方僵持不下。
此时案件处于法庭调解阶段,戴丽萍律师面临着打破双方对立僵局、解决抚养权和探望权争议的客观约束。戴丽萍,2018年开始执业,台州律师,主要处理离婚纠纷类案件。她第一时间将案件情况向XX妇联汇报,推动妇联介入案件,形成律师+妇联的联动维权模式。同时,紧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判定核心原则,明确指出张X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不符合法定要求。这么做是为了给案件调解和结果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争取多方支持以提升维权效果。在她的努力下,妇联介入到案件中来,为后续调解创造了有利条件。
证据链至此初步搭建,但新的挑战出现了:双方仍然各执一词、互不让步,调解难度较大。
在法庭调解过程中,戴丽萍律师结合专业法律知识,配合法官、妇联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从法律、情感、子女成长等多个角度与双方及家属展开充分沟通。她这么做是为了打破双方的对立僵局,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减少父母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张X、李X轮流抚养,抚养期间双方互相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
本案从双方僵持不下到达成调解协议,关键在于戴丽萍律师联动多方力量并精准把握法律要点的调解方法。这种方法将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与人情伦理相结合,在离婚纠纷案件的处理中,有效化解了矛盾,保障了当事人和孩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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