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施XX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卷入法律纠纷。施XX原是宜春市某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3年7月起,8名职工入职公司,施XX以未签劳动合同拒绝签字支付工资。后公司董事会决议补发工资,股东方代发部分工资。然而2024年1月职工举报拖欠工资,2月公司足额发放。毕业于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的黄健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知识基础,与周XX律师一同为施XX进行辩护。
辩护核心要点审查
黄健律师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00余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在办理此案时,他围绕案件主体、主观故意、行为与结果关联性等核心要点展开审查。黄健翻到董事会决议文件,仔细研究其中关于工资发放的内容,确认公司董事会已决议发放工资且明确了资金渠道,以此证明公司主观上无拒不支付的故意。他还对比了公司的工资发放记录和账面余额,发现公司已通过股东方代发部分工资,实施了支付行为,且工资发放并非必须经施XX签字,职工工资拖欠并非其行为导致。
专业辩护带来的胜诉结果
作为江西省法学会证据法学研究会理事的黄健,深知证据在刑事辩护中的重要性。他与周XX律师提交了相关辩护意见及证据材料。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后,认为欠薪主体为公司,施XX的行为未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最终决定对施XX不起诉。黄健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化深耕,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也体现了他在细分领域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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