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宋某和被告王某婚后感情破裂,均同意离婚,但在抚养权、房产还贷、车辆、债权、存款这五大事项上产生了激烈的矛盾,无法达成一致,男方无奈之下选择起诉离婚。女方在庭审中提出了全面的对抗诉求,包括争夺孩子抚养权并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分割男方婚前房产婚后还贷部分、平分婚后车辆、主张分割债权及存款等,多项财产诉求合计近15万元,还试图贬低男方抚养条件。此时,男方宋某陷入了在离婚财产分割和抚养权问题上极为被动的困境。
在这种情况下,2024年男方宋某找到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的李楠律师寻求帮助。李楠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具备系统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执业期间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在婚姻家事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非常熟悉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和抚养权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李楠律师在了解案情后,第一反应是全面梳理案件细节,迅速制定了“稳财产、轻抚养、降成本”的核心策略。
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李楠律师充分展现了其程序策略能力。按照离婚案件常规处理方式,可能会陷入漫长的诉讼过程,而且财产分割和抚养权判定结果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但李楠律师深知调解在离婚案件中的重要性和优势,决定不走常规诉讼路径,而是积极推动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李楠律师紧扣法律规定,针对女方的不合理诉求逐一进行驳斥。对于婚前房产婚后还贷部分,明确其补偿规则,依法保护男方权益;指出女方主张的债权与存款证据不足,应依法驳回;强调车辆的使用与登记情况,说明车辆应归男方所有;同时结合孩子实际生活状态,提出最利于家庭稳定的方案。
最终,在李楠律师的强力把控下,法院调解达成了对男方压倒性有利的结果。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由女方抚养,抚养费全部由女方自行承担,男方享有正常探望权;婚后共同车辆归男方所有;男方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全部归男方所有,无需补偿女方一分钱;女方提出的5万元债权、存款分割等全部诉求被彻底驳回;诉讼费由男方承担。
不过,虽然此次调解已经达成了对男方非常有利的结果,但考虑到后续可能存在的执行问题,李楠律师告知男方,如果女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不配合的情况,男方可以依据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安排为男方保留了最后的保障路径,充分体现了李楠律师为当事人考虑周全、不忽视任何细节的执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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