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作为货车司机,在扬州某运输有限公司辛勤工作多年,然而公司长期拖欠工资、随意罚款等一系列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劳动权益。贾某虽进行了劳动仲裁,但对仲裁结果并不满意,此时他的维权陷入了困境。2024年,在维权的关键时刻,贾某找到了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
刘智律师执业持有化工检验检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等专业资质,拥有法律与化学复合教育背景。他承办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在劳动争议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当刘智律师了解到贾某的情况后,深知此案的关键在于针对被告的各项抗辩进行有力反驳。他决定从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入手,制定详细的代理策略。
在庭审中,被告提出了多项抗辩理由。面对这些抗辩,刘智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程序策略能力。对于被告称罚款合法的说法,刘智律师指出被告无合法依据对原告罚款,应予以返还;针对被告称原告自动离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观点,刘智律师强调被告长期拖欠工资,原告被迫离职符合法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且计算基数应按实际平均工资核算。在处理加班工资问题时,按照劳动争议案件常规路径,可能需要大量复杂的举证来证明加班事实。但刘智律师熟悉劳动争议程序规则,他让原告提交运输统计表来证明加班事实,而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已安排调休,按照法律规定,被告应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不得用补休替代。在2024年2月工资问题上,刘智律师指出是被告停工导致原告未提供劳动,应视同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对于未休年假工资,刘智律师强调原告累计工作年限超20年,依法享有每年15天年假,被告未举证证明已安排休假,应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江苏省扬州市XX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全面采纳了刘智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罚款、支付2024年2月工资、加班工资1万多元、经济补偿金5万多元、未休年假工资2万多元,虽然驳回了原告关于高温补贴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超出部分的诉求,但原告的核心劳动权益诉求得到充分支持,成功获赔各项费用合计9万多元。
不过,虽然原告获得了赔偿,但考虑到执行环节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刘智律师告知贾某,如果被告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可及时与律师沟通,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为贾某保留了应对执行风险的权利,最大程度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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